本报讯(记者戴旻阳)赶到车祸事故现场的交警,在处理车祸的过程中却遭遇了另一起车祸,因此受伤。昨天上午10时许,在江夏至鄂州红莲湖大道大叶村附近路面,一位正在路边处理事故的交警,被身后的越野车撞伤,另一男子也受伤。现场包括警车在内的多台车辆受损。
昨天上午,网友发帖爆料称,事故现场一名受伤交警坐在马路中间,另一名交警一边扶着他,一边呼叫支援。两辆轿车车头受损严重,横在路中。另外两辆私家车横卧在路边的排水沟中。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当时交警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越野车失控撞向人群,造成现场一名交警和一名男子受伤,包括一辆“鄂G”牌照警车在内的多车受损。
记者随后致电鄂州交警支队。工作人员邱先生称,上午10点钟接到一起小车发生的单方事故。民警到现场处理时,由于事发地点为一个弯道,另一车车速较快,撞上了警车。
事发时,警车车灯已开启,且驶到路边的辅道上,由于及时处理,伤者均属皮外伤,无大碍。
处理交通事故时更要注意安全
如果在弯路行驶出现事故要注意,要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入弯前的道路上,告知车辆减速慢行,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交警部门提示,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虽然法规对车辆前方是否设置没有要求,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规避风险。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因故障或突发事件需临时停车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若停在应急车道上,则在最右侧车道与应急车道或者路肩的分界线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