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划个停车位行不行?
2016-05-30 07:16: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夏晶通讯员钱小军)停车位紧张,自己划一个行不行?昨天,江岸交警就制止了一处私划停车泊位的行为,并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罚。

“两人正拿着油漆桶在地上私划停车位!”昨天上午9点左右,有群众举报称,发现有人在鄱阳街小学侧面银行门口私自划停车泊位并已成形。江岸大队民警及道路设施专班接警后立马赶到现场,民警发现,此处位于银行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两名男子用白油漆划了停车位,并写上“钞车专用”。民警立即予以制止,随后将停车线抹除。

据江岸区交通大队副大队长徐界平介绍,私划停车泊位属违法的行为,个人私划的,予以罚款1000元处罚,单位私划的,予以罚款5000元至10000元处罚,待进一步调查后,将予追处。单位门点确有停车需要办理停车泊位,一定要按规定提出申请上报大队秩序管理部门,秩序部门根据道路条件等予以确定办理。下一步,该大队将针对私划停车泊位行为予以专项整治,也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

据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市内临街单位和小区居民,对单位或小区空地及较宽的人行道有施划停车泊位条件的,可以书面向辖区交通大队秩序部门提出申请,辖区秩序民警将根据申请实地探访和调研,确定不妨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将予以施划停车泊位,供单位和市民公共停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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