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荣峰唐婕通讯员万信立)9月22日,陕西省汉中市一工地内,挖出一枚战时遗留下来的迫击炮,当即警方派出专业警种到场处置,次日,该迫击炮在某无人深山中被引爆销毁。
记者梳理发现,在武汉,也发生过多起工地挖出炮弹的案例,此外,还挖出过古城墙墙基、王府石雕之类的物件,甚至有的工地,还挖出过巨型防空洞。
碎石场筛沙筛出炮弹
今年6月12日,在军山街的一处碎石场,在筛沙子时,筛出了一个铁疙瘩,仔细观察发现,竟是枚炮弹。
军山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马赶到现场,疏散群众。经初步判断,炮弹可能是战争年代遗留的迫击炮弹。为安全起见,市局治安处支队技术人员将炮弹放入装满沙子的木箱运走。
2014年7月下旬,武昌雄楚大道一工地内,一周内挖出13枚炮弹,经鉴定,这些都是抗战时期遗留的航空燃烧弹。所幸被警方成功处置。
施工挖出清代古城墙墙基
2015年5月,六渡桥地铁站工地在施工时,连续几天挖出一些奇怪的红色长条状大型条石。石块看上去像打磨过的红砂岩,表面覆盖了石灰包浆,有的还刻有槽痕。武汉地方志专家、文史专家董玉梅推测,这里极有可能是古汉口的城墙,挖出来的红砂岩石块来自城垣墙基遗址,属于文物。
董玉梅介绍说,其实汉口中山大道过去是一条古城墙,清咸丰年间建成。后来张之洞把它拆了,在墙基上修了马路,也就是现在的中山大道。城墙虽已拆除,埋在地下的墙基部分还在。她表示,汉口最主要的古城墙就在中山大道这一段,可以说,这些墙基见证了汉口的城市建造和演变历史,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挖出疑似明代楚王府石雕
2014年7月,在紫阳路附近的地铁工地,施工人员在地下10多米深的地方挖出一块石雕。
据悉,石雕呈方形,长约1米,宽约30厘米,厚约20厘米,正反两面各有一对浮雕。正面像是双麒麟图案,底部则是双龙图案。浮雕有小部分破损,上面没有文字说明。
经省博物馆、武昌区文体局等部门的专家初步鉴定,石雕正面的动物是麒麟,背面是双龙,石雕较大,疑似是大户人家建筑物构件。其雕饰风格与明代接近。“虽然说石雕上面没有明确的年代记录,但是从题材和雕风来看,它应该是一块明清石雕。”
专家称,明清时期特别重视吉祥,而龙和麒麟都是吉祥的象征。从浮雕的发现地点来看,该地为楚王府旧址,由此该石雕为明代的可能性很大。
巨型防空洞暗藏工地下方
2012年2月,地铁2号线循礼门站施工工地,挖出一个几十平方米的土坑,土坑深约七八米,坑底有很多积水,内有一个拱形洞穴。
从洞口看,足有4米高、约3米宽,一路延伸到地下。周边由厚厚的红砖砌成,一侧还有一扇小门。朝洞内望去,可以看到一个较宽阔的空间,有三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的入口被泥土封闭。头顶是用红砖砌成的拱形穹顶,且用混凝土加固。
施工现场负责人刘先生说,此处是一座上世纪70年代建的人防工程,已被废弃,是原来的船舶公司所遗留,里面只剩下一些灯管等物。
挖到不明物体请报警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如果在工地挖出不明物体,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再由警方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如果是挖出炮弹之类的危爆物品,务必第一时间报警,疏散现场,切勿擅自处理。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如果工地挖出文物,被私自收藏,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