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一笑事件”两天来剧情几次反转,从一腔热血迅速演变成一地鸡毛。昨日,微信团队称,260多万的赞赏资金将原路退回。
捐款虽还回,不少人仍有疑问,在陌生人社会里,如何区分求助和“骗捐”?像罗尔这样隐瞒真实财产情况获取捐款,我们拿他真没办法了吗?一次次“狼来了”,会否让网友不敢再捐钱献爱心了?
的确,个人网上求助不是慈善,不在《慈善法》调整范围内。但是,别忘了,除了慈善法,我们还有其他法律呢!
有法律专家说了,如果求助者编造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事实的,会构成民法上的欺诈,资助者可要求撤销法律行为并返还财产;如果求助者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会构成诈骗罪并定罪量刑。
其实,之前已有判例可循了。2015年,广西防城港女子杨某,谎称父亲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死亡,骗捐近10万元,结果被判3年。因此,大家尽可放心,慈善之心还是有法律保障的。
中华民族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也一直在传承。11月29日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微公益等四家网络捐赠平台2015年共筹款9.66亿元,同比增长127.29%。尤其令人欣喜的是,70后、80后、90后是网络捐赠主力,“90后”最热情,捐赠人数占比过半,但“70后”出手大方,人均捐赠额最高。
可见,中国人从来不缺乐善好施之心,未来大家仍需努力,构建和完善慈善事业的每一环,善待每一颗爱心。如此,处处皆是“大爱之城”。
剧情可以反转,但爱心不必反转。别忘了,罗一笑还躺在病床上,纵使她父亲有多么欠考虑,小朋友是无辜的,病情也实实在在,她依旧需要大家的关注和关爱。(相关报道详见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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