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莽司机害死一条性命
2016-02-24 06:04:03 来源: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东成)一个驾照记满12分仍然上路,一个超载上二环线还路中停车。最终,“12分司机”为避让货车撞上了与“超载司机”同行的老乡,并致其死亡。昨天,武汉晚报记者从硚口区法院了解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去年8月3日凌晨1点,陈某正搭载着老乡高某,违规将一辆严重超载的轻型自卸货车开上了二环线。陈某行至二环线西侧道路上时,该货车发生车胎破裂。

正值夜深人静,路上行车稀少,陈某便将车就地停在了三股车道的中间一条车道上,并未靠边,也没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趁陈某换胎,高某也下车,随意坐卧在右侧车道上休息。

与此同时,驾照已被记满12分的帅某开着一辆白色“宝马”行驶在二环线上,准备回家。天色较暗视线不佳,加之陈某的货车上反光标识也不符合技术标准,帅某直到距离货车较近时,才发现货车,并急忙避闪。

按照安全驾驶规范,此时应踩刹车、向左侧打方向盘,帅某却向右侧打方向盘,驶入了最右侧的车道,致其所驾车辆前部右侧及底盘与坐卧道路上的高某身体发生接触,使高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帅某驾车驶离现场并未立即停车、报警、抢救伤员。高某则被陈某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帅某抓获。

“扣12分司机”、“超载司机”和在车道上坐卧的高某均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定呢?交警部门在事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帅某持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没有立即抢救受伤人员,没有报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帅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陈某、高某均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硚口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帅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具有逃逸情节。帅某在案发后其家属已代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酌定从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帅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法院提醒市民,切勿漠视法律,小心酿成苦果,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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