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元素起中文名 规则三度升级
2017-05-10 06:38:00 来源:长江日报

链接>>>

1932年,化学界已发现92种化学元素。遵循徐寿的形声造字法,化学新造字也多了起来,对同一元素的命名也是五花八门。1933年,当时教育部颁布《化学命名原则》,在徐寿的《化学鉴原》的基础上,明确了造字命名要便于书写、诵读,避免重音的原则。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学术名词统一工作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化学物质命名原则》,对《化学命名原则》进行了完善:要求补充俄文名称,提出造字命名由重译音转向重会意与象形的原则。

2007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发布《语言文字工作简报》,从汉字使用国际化、信息化角度对化学物质命名提出了五个原则性意见——

·能不造新字就不造新字,尽量选用当今仍在使用的字。当今仍用字选不到合适的,也可起用旧字。选字应遵循有关规范,造字应遵循汉字规律。

·应尽量采用形声字,形旁用“钅、石、氵、气”等分别体现化学元素的性质,声旁要尽量靠近国际命名的发音。

·避免与以前的元素名称音同或音近,不用多音字。

·尽量避开生活常用字和其他行业专用字。

·最好选用无简繁差别的字,以利于华语圈的术语统一。如果被选字是繁体字,应依据规律简化。

本版稿件整理/欧阳思陨

制图/方磊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