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严格餐饮服务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行餐饮服务项目“四告知、一承诺”管理。
“四告知”即工商部门在办理餐饮服务项目设立、变更登记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四点事项:一是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二是制订油烟、噪声排放防治方案;三是取得《营业执照》,须向环保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者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系统自行备案;四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将登记结果告知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和城管部门。
“一承诺”即申请人签订承诺书,表明知晓工商部门告知内容,并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守法经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时,依法审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记者张晟通讯员王勇于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