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刺得人在家里“睁不开眼” 投诉人可提起侵权诉讼
2017-07-10 08:54:00 来源:长江日报

市民汝女士:我是江岸区三阳路三阳金城小区的居民,我们旁边江滩老湖锦重修大楼的外墙是金色的,照到附近居民的家里,刺得人睁不开眼。

市民陈先生:我是硚口区荣华街建乐社区27栋住户,我家附近的越秀房地产建的房屋外墙是全玻璃的,存在光污染,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记者调查】

对于此类投诉,相关部门做了及时回复。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建筑玻璃幕墙反射太阳光造成的光污染,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光辐射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但该法并未规定相应的管理及处罚职责。因此,建议投诉人依据《民法通则》提起侵权诉讼。

记者从市建委得知,武汉没明文限制安装玻璃幕墙,但也不提倡过多、过滥使用玻璃幕墙。因为这会导致室内“夏热冬冷”;抗震性差,一旦脱落易带来安全隐患;再者是产生“光污染”。

玻璃幕墙有较强的聚光和反光效果,刺眼的光束会影响人的视力。

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系周敬宣教授称,目前全国通行做法是对玻璃镀膜,进行隔光处理。“也可以考虑推行用建筑涂料取代玻璃幕墙,可降低玻璃幕墙白光污染。不过选取建筑涂料要慎重,要进行全方面的化学成分检测,再投入应用”。据悉,2015年,杭州市发布《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建筑物玻璃幕墙的设计区域及选材做了具体要求。其规定,住宅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禁止设置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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