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人员半小时内 须到达现场救援
2017-07-11 07:0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煜实习生赵雪旻通讯员胡琼之)近日,我市制定和下发《武汉市电梯行业自律公约》,对全市近400家电梯维保单位提出自律要求:“在电梯发生故障时,维保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展开救援”。

记者注意到,该《公约》不仅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更倡导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应急救援电话。在接到救援电话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及时将被困情况和救援情况向管理部门报告。此外,为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维保单位应及时排除电梯安全隐患。面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立即停用电梯,做到防患于未然。

据介绍,2016年全国共发生电梯事故48起,绝大多数是使用维护不当、应急救援自救不当造成的。该《公约》是为了建立电梯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维护电梯维保行业市场秩序。

“电梯发生故障,若维保人员没有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展开救援,不但要公开通报批评,还要依据《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公约》对扰乱市场、侵犯同行业企业和用户利益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的,将进行通报、媒体曝光和公开谴责。同时,为促进《公约》的执行,在电梯行业内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对履行公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公开表彰宣传。

湖北芝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电梯维保单位,只有充分利用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市场手段,营造电梯维保行业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才能促进电梯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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