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门社区幼儿园之前上课的场景。(武昌区法院供图)
武昌区多部门联合开会协商(武昌区法院供图)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通讯员熊斌 熊恺)合同到期,为何占着房屋不肯腾退?一边是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一边是上百名幼儿的入托难题;面对困局,法院将如何破解?1月11日,记者从武汉市武昌区法院获悉,武汉大东门社区幼儿园强制腾退案件在经过多方协调后成功执结,涉及的105名幼儿经过自行分流和区教育部门引导分流等方式,均得到妥善安置。
大东门社区幼儿园位于武汉市武昌区荣发小区的二楼,面积大概有将近四百平米,幼儿园负责人黄启梅说,这所幼儿园已经办了12年了,接受的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当初办学的时候是租用的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房屋,双方约定每月的租金是3000元,两年一签合同。
双方最后一次签订合同的日期是2012年的12月19日,到期日期为2014年的十二月底。按照黄启梅的想法,合同到期后,她还想继续租用。可是,在2014年的11月3日,也就是合同将要到期的前一个月,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黃启梅发了退房通知书。
从2014年的11月到2015年的9月,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多次向黃启梅发出退房通知书。但黃启梅却一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在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除租房合同。
2016年的5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法院判决后,黃启梅没有提起上诉,不过,她依然不肯腾退房屋。而她不腾退房屋,还有一个她自认为很充分的理由,她希望法院解决她的后顾之忧。那么,黄启梅所说的后顾之忧究竟是什么呢?不能让孩子失学,她希望能妥善解决孩子的入托问题。
于是,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开展执行工作过程中,发现该案关涉多重民生利益,执行难度极大。一方面省安监局要腾退房屋以筹措资金,解决划转企业32名老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一方面被执行人黄启梅在承租期间非法开办一所幼儿园,吸纳了105名周边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入园。因为是违规办园,幼儿园还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听说要腾退幼儿园,几十位学生家长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阻止腾退。生效法律文书要执行、32名老职工基本社保要解决、105名孩子生命安全和受教育权要保障。
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武昌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向武昌区区委、区政府、武汉市法院执行局汇报。经多方协调,历时5个多月,大小28次调解、座谈会,50余次上门走访调查,省、市、区多部门执行联动。至2017年1月11日,幼儿园105名孩子,采取自行分流和区教育部门引导分流相结合的方式,均得到妥善安置;被执行人黄启梅也自愿配合法院腾退了房屋,该涉民生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