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诈骗案已经由市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被告人刘某,女,生于1964年11月20日。刘某用假身份证,以网名“相思有毒”与被害人王某加为QQ好友后,谎称其老公出车祸去世,现为单身。之后二人举行了婚礼,刘某先后以要彩礼钱、怀孕等为由,共骗得王某人民币78000元。
在刘某与王某交往期间,她又利用QQ、微信聊天的方式骗得了刘某某的信任,以彩礼钱、路费等为由共骗得人民币24800元以及共价值人民币4100元的黄金首饰。
经查,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与他人结婚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市人民法院基于本案犯罪事实、性质,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