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黄某带着木梯,攀爬到别人家里入户盗窃,费尽周折没偷到一分钱,被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将在监牢里度过春节。
51岁的黄某曾因盗窃罪、脱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服刑30余年,2015年刑满释放。2016年10月的一天凌晨,黄某携带木梯到江夏区山坡街道,竖起梯子攀爬进一住户家中,四处翻找财物却一无所获,当他退出窗户顺着梯子下楼时,被当场抓获。江夏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黄某提起公诉,虽然本案中黄某没有偷到任何财物,但因其属于入户盗窃,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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