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招5A级志愿者可优录 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
2017-01-20 10:37: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今日从省招办获悉,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政策已出炉。与去年相比,取消了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增加了“5A级青年志愿者可优录”的内容。

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5、烈士子女考生。

“具体的加分分值和适用范围,会在今年省招委将发布的文件中明确。”省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去年不同的是,按照教育部要求消减地方性加分政策的要求,今年取消湖北省农村独生女加分项目。据悉,去年,报考湖北省属高校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今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4、依据《志愿服务记录办法》、《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以“志愿中国”网站注册志愿者数据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时长、频次、单次服务时长三个主要因素,综合考虑获奖、社会评价等方面因素,建立青年志愿者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将青年志愿者划分为1A-5A五个等级。5A级青年志愿者约占青年志愿者总人数的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省招办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将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市(州)招办将《普通高校招生优录考生名册》和优录信息光盘报送省招办的截止时间为今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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