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小伙意外捡到受伤猴面鹰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获救
2017-01-21 02:06:00 来源:荆楚网

猴面鹰被民警细心包扎好伤腿,一脸呆萌地望着镜头  通讯员 陈建新 摄.jpg

猴面鹰被民警细心包扎好伤腿,一脸呆萌地望着镜头。通讯员陈建新 摄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卢雯 陈建新)1月19日中午12时许,湖北省大冶市茗山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南山上捡到一只猫头鹰,脚部受伤。

  该所副所长柯贵臣带领队员迅速赶至现场。经了解,报警人系该乡柯畈村22岁的小伙柯求。小柯一直在外务工,年关将至便赶回来过年。当天,小柯和几名好友一起到湾子附近的南山上玩,忽然见到草地中有只“大鸟”,上前仔细一看,发现鸟的左脚受了伤,飞不起来了。见鸟的面部长得有点像猫头鹰,小柯立即报警。

  柯贵臣小心翼翼顺着羽毛轻轻收拢受伤“大鸟”的双翅,将其带回派出所。细心的民警拿出洁净的纱布,为它的伤腿消毒、包扎,并用大纸箱为其做了一个简易温暖的“窝”。

  通过网络查询,大家终于确认了这只鸟的“身份”为猴面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立即打电话联系大冶市林业局。

  当天下午,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赶至茗山派出所,向派出所民警及小柯救助野生动物的正义之举表达了感谢,并表示将由专业人员对猴面鹰进行治疗,直至恢复后将其在野外放飞。

  民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请珍惜、爱护它们,保护其生存环境不受破坏,禁捕、禁食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切莫触及道德和法律的双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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