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单位如何进行整改?主要负责人又如何应对现场的发问?
今天的武汉市纪委十三届二次会议上,15个单位对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责述廉“点题报告”,其中东湖风景区、蔡甸区、江夏区、市发改委、市民宗委、市农投公司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作报告,并接受市纪委委员的提问。
每人“点题报告”限时6分钟,回答问题限时4分钟,时间到后铃响提示,发言人则须停止。现场作报告的几位负责人则都分秒必争、直奔重点。
制图 | 武汉晚报刘洋
前些年,蔡甸区一些干部出现严重违纪问题,一度出现经济停滞、干部精神萎靡不振的问题。蔡甸区委书记刘子清说道,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干部调整到重要领导岗位,对所谓有一定社会背景和关系的,能力不强、形象不佳的“混官”、“官油子”从重要岗位上调下来。
“针对为官不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今年将有哪些新举措?”江夏区做完点题报告后,市纪委委员王丽华举手提问。江夏区委书记王清华应答,今年将下决心、下力气整改,加强对官员的教育,要敢担当、有作为,对干事创业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发挥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
市纪委委员李先勇则就如何堵住资金审批管理的漏洞发问,市发改委主任汪祥旺回答道,目前对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启动了“颠覆式”改革,将无偿拨款、事前补助变为基金化运作,引导基金按新的管理模式设立,已将3.6亿元资金纳入进行管理。
“点题报告”结束后,市纪委委员、市监察局副局长及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厅部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单位“点题报告”进行了测评。
单位:(个) 制图 | 武汉晚报刘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不力
典型问题查处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
1. 武汉市民宗委主任、原党组书记王献良等人因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2016年1月,王献良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绍华作为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因履行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夏铭作为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原纪检组组长,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青山区城建局原党委书记万来斌因多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违纪被问责。2016年1月,万来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局党委书记职务。
3. 洪山区和平街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钱韬因监督执纪不力被问责。2016年9月,钱韬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4. 江夏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姚又喜等人因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到位,致使受处分人员长期“吃空饷”被问责。2016年6月,姚又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不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发改委纪检组组长李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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