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2月9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环境监察执法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3447件,罚款金额约22331.14万元。截至2017年1月底,全省160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35个已销号备案,25个已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方案待销号备案。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介绍,2016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罚款金额数、应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数全面提升。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3447件,同比增长93.87%;罚款金额约22331.14万元,同比增长135.25%;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共计795件,同比增长150%,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8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5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15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15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3件。
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扎实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石化行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等9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长江、汉江、清江沿线开展了一次较为全面的“体检”,有效震慑和制止了沿江工业污染。全省共暂停或中止审批、暂停开工建设项目59个,立案查处92家次,限期搬离、关停或停产、限期整改企业135家。
2016年4月27日,省环委会全会对全省存在的160个突出环境问题,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首次进行“双向交办”或“多向交办”,并进行销号管理。截至2017年1月底,全省160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35个已销号备案,25个已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整改方案待销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