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警方严打毒品犯罪 多名嫌疑人被判刑
2017-04-21 17:03: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王厅 邵峰)为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提早谋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紧紧围绕禁吸戒毒主要任务,努力提高禁毒工作成效。近期,由葛店开发区公安局移交的多起涉毒案件嫌疑人被判刑。

2016年6月7日晚上21时,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葛洪大道某大厦申某的房屋内有五个人正在享受毒瘾的“快乐”,公安机关将其当场抓获,并在该房屋内查获了用于吸食毒品的工具及红色可疑颗粒6粒。次日,申某因吸食毒品被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同年6月20日,申某又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刑事拘留。

申某因违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后被华容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6年5月以来,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湖北籍男子梁某伙同李某曾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向葛店吸毒人员廖某贩卖毒品,得此线索后,侦查员紧盯其行动轨迹,认真研判、长期经营。同年6月6日,民警获悉梁某及李某现身葛店开发区某码头的可靠线索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前往开展抓捕工作,将试图乘船逃离的梁某及李某当场抓获,查获藏匿在随身携带的挎包内的5袋疑似毒品“麻果”及一小袋“麻果粉”。

后警方乘胜追击,在梁某租住的一栋三层楼私房房间内搜查出2袋白色晶体,均检出了甲基苯丙胺成分;一袋白色塑料袋封装的白色粉末,一袋黑色塑料袋封装的白色粉末,均检出了氯胺酮成分。经审讯,嫌疑人梁某、李某对其贩卖毒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017年1月3日,葛店开发区公安局将梁某、李某涉嫌案件移送至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于今年1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相关规定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梁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