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公安局获全省环境保护政府奖 为唯一获奖公安机关
2017-06-02 16:43: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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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牛本槐作为代表领奖归来。通讯员李开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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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公安局获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通讯员李开明 摄

湖北日报网消息(记者田涧 通讯员李开明、廖星星)6月2日,第四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颁奖暨“六·五”环境日纪念大会在武汉市洪山礼堂举行,远安县公安局作为全省唯一的公安机关荣获环境保护政府奖。

近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远安县公安局把焚烧秸杆整治、烟花爆竹禁放、黄标车整治、货运车辆扬尘整治、生活噪音治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日常治理和查处的重点工作,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用最严格的行动守护着这片碧水蓝天。

针对个别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污染问题,远安县公安局相继组织开展了“利剑”、“清水蓝天”等环保守护专项行动,调集精干力量,成立5个专案组,奔赴四川、上海等7个省市,行程12000余公里,调查取证300余人次,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2起、湖北省公安厅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3起,依法起诉犯罪嫌疑人8人,为企业追回损失700余万元。

据了解,“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最高政府奖励,今年已经是第四届评奖。此次湖北省共表彰了9个集体和8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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