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组加强督查 促进企业税务迁移手续尽快办理
2018-09-21 20:43:27 来源: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 马华)9月20日,武汉华之洋科技有限公司跨区税务迁移手续办理完毕。该公司负责人特地向市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第十三组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今年7月23日,市营商环境专项巡查十三组收到九组来函,希望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相关问题:武汉华之洋科技有限公司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717研究所控股公司,已成立20余年,按总公司的战略部署,2018年初,该公司从东湖高新区搬迁至江夏区,注册地需转移至江夏区,企业反映跨区办理税务关系迁移手续较慢,导致企业税务登记手续无法办理,不能参与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结算无法开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十三组高度重视,于7月24日向高新区巡查办转办该问题,并向区税务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据查,根据2017年4月8日武汉市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再次明确注销和迁移中相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对上年度税收收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税收征管和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武政办【2004】157号)的规定,需进行财政基数调整。迁出单位和迁入单位分别向所在区政府报告,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迁入单位提请所在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该户纳税人的迁移情况。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收到市政府转办的处理意见后,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调整双方区财政基数,市税务局向迁出单位下达《纳税人迁移督办通知书》,迁出单位按时限要求办理销户迁出手续。此过程办理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导致企业办理迁移手续进展较慢。

高新区巡查办在回告中表示,为支持该公司发展,高新区对该公司控股股东用地及科技研发资金、研发投入补贴、人才资助等多项支持,高新区将尊重市场主体自由流动,创造条件加快该户税务关系迁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在巡查组督促下,高新区税务局及时将该公司迁移需求和相关情况向区管委会财源办报告,并电话联系华之洋公司的经办人员,告知迁移流程等政策要求及高新区推进情况。

为核实手续推进情况,9月5日,十三组相关工作人员到华之洋公司调研,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询问企业跨区迁移税务等手续办理进度。当了解到该问题仍未解决后,巡查组向管委会发出督办函,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研究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督促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尽快解决。 

收到督办单后,区税务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461号)及《武汉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疏解纳税人办税堵点问题的行动计划》(武税办发【2018】10号)等精神,简化税务迁移、注销流程,于9月7日同意华之洋公司税务关系迁出。目前,该公司跨区税务迁移手续已办理完毕,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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