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石:“自焚事件”的背后折射出什么?
2013-12-18 21:31:53 来源:汉网

    中新网温州12月18日电 (记者 张茵)12月17日上午在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门门口1人自焚事件,经警方初步调查系因辞职引发劳资纠纷。

    近年来发生的公民“自焚”、“爬铁塔”、“跳楼”、“服毒”等自残事例屡见不鲜。这些人要么为讨薪,要么为拆迁补偿,要么为讨公道……原因很多,但他们的这种自伤、自残行为的背后都有着一个共同的诉求,那就是公平。先不去讨论这些人是否真的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但这些自残行为却总能引起社会、政府的高度关注,也能使一些本不公正的事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

    一个公民要通过“自焚”来表达诉求,这背后折射出了什么呢?一个正常的社会,民众之间或公民与企业、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是应该通过法律、法规的途径来解决的。然而,个别公民却采用这种极端的解决方式。我想这里有法律和制度的空缺,有法律法规执行上的空缺,也有当事人法律意识的空缺。这些采用过激行为的人,大多是纠纷中的弱势一方,他们没有知识,不知道该找谁帮忙,该按怎样的程序来处理纠纷。于是他们感到委屈,感到不公,进而产生一种一死了之的心理状态。这些个体的过激行为还仅仅伤害到了自己,但我们看到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疯狂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比如前不久发生的“冀中星案”和“陈水总案”,这些当事人都是在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之后产生的变态报复行为。虽然只是极端的个例,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建立公平的社会体系的重要性。
    首先是健全法制,让纠纷处理有法可依,而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谓争吵。再者,让法制的执行更加高效、快捷。政府部门分工很细,老百姓很难知道有问题找哪个部门,具体怎么办。是不是可以建一个类似政务咨询的机构,它熟悉政府各部门职责及操作流程,可以为纠纷当事人出谋划策。对于个别思想、行为极端的个体,甚至还可以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最后,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在北上广等民工聚集的大城市,有必要让法制宣传走近民工,让他们了解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作为外来者的自己应该找谁,采用何种途径解决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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