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建飞:衡阳人大贿选案要引起足够警觉
2013-12-30 11:08:11 来源:汉网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7日至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钱江晚报 12月29日)

事件要追溯到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期间,当时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据悉,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两个比例体现此次腐败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贿选比例=56/527=10.6%;收受贿赂比例=518/527=98.3%。这还不算68名收受贿赂的工作人员。全部的人大代表几乎人人参与选举腐败。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用什么词语形容都不为过。联想年初新华社报道的湖南省邵阳市举行的省人大代表贿选案。人大代表选举腐败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问题。

选举腐败是根子上的腐败,腐败不除人民寝食难安。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利,但是为了当上代表不择手段着实寒了人民的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根本保障。人大贿选行为是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挑衅,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衅,视党纪国法于不顾,着实可恨。

此案调查处理情况的及时公布,对涉案人员的坚决查处,体现了党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坚决查处人大贿选现象是顺应民意、深得民心的,关乎到党的威严和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信任问题。全国各地都要以此为戒,务必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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