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的凶杀案引发深度问责?
2014-02-20 10:06:28 来源:汉网

在山东老家打工时,宋昌锋因为与供职单位的经理历某产生矛盾,为报复历某,竟把历某的妻子高某和9个月大的女儿小雨残杀在家中;逃亡到云南3年后,为抢劫钱财,他又入室将西双版纳州科技局长罕某的妻子朱颖和继女颖芊紫杀害。昨日,西双版纳州中院对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被告人宋昌锋执行死刑。(云南网 2月19日)

我们看到这里,心里无不愤慨,两起案件中,宋昌锋做第一起案子时,仅仅为了发泄私愤,蓄意报复杀人;而第二起案件则是在抢得财物后,仍不放过要什么给什么的被害者母女二人,足以说明其根本没有人性,且生性凶残。弱者对更弱者的屠戮,尤其让人痛心!弱肉强食,是丛林法则,弱肉弱食,则是让人心碎的内耗悲剧。同样,这起恶性杀人案件,也是给人们烙下了血淋淋的印记。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个当年作为一个孩子的父亲,起初仅仅是因工作上的矛盾,就变成丧心病狂的杀手,一定有着某种心理病变。没有人天生就是杀手,生来就爱追求嗜血屠戮的病态快感。当一个人逾越法律底线,以极端方式表达不满,威胁公共安全,甚至滥杀无辜,我们决不能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纵容,那样就可能会祸及我们每个人。

如今,宋昌锋身上有4条人命。尽管现在已经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有一个宣判死刑的结局。公众还是有些问题需要追问:如果我们相关部门在他第一次杀人之后,在犯罪嫌疑人逃离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及其警方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加以追捕?如能及时地缉拿归案,第二次人命案还能发生吗?出现两起4条人命案,我们是不是拷问相关部门人员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是否有渎职、失职行为?是否存在蔑视生命、草菅人命行为?是否根本没有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心上?

说到这,笔者并不是为犯罪嫌疑人寻找杀人的理由,也并非是为其恶行开脱。而是为了更好的剖析这一血腥事件背后的深层社会原因,探究你我在宋昌锋错谬的人生轨迹中所扮演的角色,真正起到防微杜渐、居安思危的效果。
现如今,尽管血腥惨案已过去很久,但是我们构筑和谐社会的目标还任重道远。一个让人安心的社会,是必须建立在法治与规则之上。犯罪得到惩治,社会才能有序,法治得到彰显,人心才能安稳。与此同时,相关部门针对案件侦破进展,必须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破案,一手抓问责。只有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这样的悲剧才不会重演。(王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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