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准违规接待的站长被免职警示了啥?
2014-01-29 12:06:29 来源:汉网

记者27日从江苏常州交通部门提供的信息了解到,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因违反有关厉行节约规定超标准接待被勒令整改,站长周学成被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27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自去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活动,成效显著,有效地遏制了过多的腐败之风。但是即便是在中央如此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有极少数人敢于顶风违纪。这不,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因违反有关厉行节约规定超标准接待被勒令整改,站长周学成被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1月25日下午,有常州网友在论坛发帖称,2013年12月24日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常州一家四星级酒店里接待上级工作检查组,并违反规定超标准安排吃喝。经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的调查,情况基本属实。

1月27日,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处理决定,免去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周学成的站长职务,给予周学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责成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立即整改,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据了解,此款项已于26日下午退回单位财务账上。

试问,在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一系列反腐高压之下,为何还接连有极少数人顶风违纪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惩治力度不够,这些少数顶风违纪者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其实,能够对超标准接待的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且进行通报。还是说明了政府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正视问题,敢于用实名来给予通报。诚然,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违纪通报的警示与警戒作用,才能体现真正的公开透明,才能更好的诠释群众路线的真谛。

警告也好,通报也罢,都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取得反腐的长久胜利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笔者认为,要想取得反腐的最终胜利,还应制定强有力的惩处措施,假如惩治力度不够的话,会使制度形同虚设,惩治是手段,也是遏制腐败的关键。类似腐败事件发生后,往往都是内部通报或给个小处分了事,惩治力度不够,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以致于这些顶风违纪者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屡次违纪。只有彻底击毁滋生反腐的土壤,才能还广大民众一个风清气正的假日。(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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