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分权”需打好哪些“制度墙”?
2014-02-11 13:49:49 来源:汉网

据中央纪委网站昨日消息,日前山西省出台《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下列工作:干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专家称,山西是较早在全省发文限制“一把手”人财物权力的省份,此前广东、辽宁、安徽、云南、重庆等多个省份及市县都做过类似尝试,对“一把手”分权将成为权力运行机制的趋势。(人民网 2月10日)

权力过于集中,一方面助长了官僚主义歪风,形成“一言堂”;另一方面,畏权心理使监管“形同虚设”,降低了贪腐风险,易产生腐败。纵观落马的官员,其中不乏“一把手”、“掌权者”, 陈良宇、薄熙来、刘志军等。这些案例告诉我们,“一把手”已成为腐败“重灾区”,要遏制这场权力上的隐患,只有通过建章立制分割权力,强化监督,杜绝一把手贪腐现象。

近年来,多地积极探索一把手“分权”,山西省最早探索出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事的制度,其他地方也有类似尝试。这些尝试探索出的新方法在重要领域都为一把手直接干涉设置了屏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其实一把手分权,最主要就是要实现两个目的。

“分权”不“分家”,掌握好分权的“火候”。权力分散但又需为统一整体。若直接领导监管作用不大,其他分管领导独立行使权力,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是好,但最怕就是权力过于分散后,工作开展起来有难度。那么,一把手“分权”就要明确各级领导的责、权、利,把握好分权的限度,不直接管理但间接监管的职责和权限有多大,在哪些情况下一把手可单独议事,这些都必须写进制度里,执行起来才有章可循。

强化监管,促使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制度建立起来以后,落到实处才能见真招。要防止个别地方制度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就有赖于有力的监管。缺乏监管,个别地方一把手可能又会变监督为管理,变提意见为直接插手,同时,权力到了谁手里都有可能产生腐败,若无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那权力分与不分就没有任何意义。要真正使分权落实到位,权力监督到位都离不开用制度给权力运行机制注入更多阳光,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形成有效的监管约束力,使“权力为公,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

一把手“分权”是遏制腐败的重要方法,要真正实现“权力解体”,防止权力上的腐败需打好制度强,以制度明确责、权,以制度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监管掷地有声,方可取得实施仔仔的成绩。(陈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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