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反腐“巡视”制度的深思
2014-02-19 10:12:19 来源:汉网

近两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非常审势度时,不断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密集吹响了反腐败工作的“集结号”,并且,措辞严厉、动作频密。仅去年,就主要依托中央巡视组的“千里眼”与“顺风耳”,发现了不少极具价值的腐败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后经过深挖细查,迄今,已有18名省部级高官被公开落网被查,取得了1年反腐败成果胜过以往3年的举世瞩目的成效,且如火如荼之势仍不可估量。从而,不仅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拍手称快,而且对腐败份子也形成了巨大的威慑压力,成为了当今凝聚民心和形成改革共识的创新举措与执政党建设的着力点。但是,明眼人都知道,未落网被查的腐败份子肯定还不少,不乏胆大妄为者甚至还在继续腐败,只不过手法更巧妙罢了。

现有的反腐“巡视”方式固然值得肯定,但是,仍有不少值得深思和总结的地方:一是巡视组到被巡视地方巡视,毕竟时间短暂、人力与精力都非常有限。二是巡视组成员大都是已退休的“大领导”。他们被指派到地方或部门或国有大企业巡视,毕竞是临时性、专项性的。可以说,他们的巡视工作,很大程度上讲,完全是凭“良心”做事,甚至凭自身的好恶做事,其中,难保没有怕做他人“罪人”的明哲保身者。三是现在推行的虽然是巡视组组长不固定、巡视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的“三个不固定” 的防止“巡视腐败”巡视制度,但是,巡视组成员毕竟也是普通人。他们也有亲朋好友、也有七情六欲。眼下的通迅方式已极为便捷。他们一到被巡视的地方,谁能保证没人暗地里跟他们递条子、打电话、甚至发微信等等。这样的话,他们个个都真能客观、公正地巡视并将巡视结果按实上报吗?

因此,有必要从下列四个方面完善现有的反腐败“巡视”制度:一是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巡视工作机制。非常有必要将定期常规巡视、专项巡视与不定期的突击巡视有机结合。对社会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区与单位,更应加大巡视力度,更应注重巡视人员不固定性和专业对口性。二是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具实用性的巡视工作操作规程与流程,注重巡视项目与内容的进一步细化与量化,注重巡视程序和手续的规范性,注重建立健全巡视组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巡视“首问制”和“问责追究制”。凡巡视组成员被巡视范围内应当发现的重大问题而未发现的和虽然发现了但没客观如实报告的,都应当按失职、渎职性质严查重处。四是应建立主动接受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新闻媒体、干部群众的监督的机制,敢于及时、全方位地公开巡视工作内容、程序及举报方式,敢于及时、全面地公开巡视的反馈意见与结果,从而,主动接受社会的全方位监督。除此之外,为有效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的举报热情,增强巡视工作的实效,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特别应注重健全举保人的保密与保护机制,并加大奖励力度,从而,尽快形成“不想腐”、“不愿腐”、“不敢腐”的风清气正社会气围。(瑧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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