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组织部长”就能凌驾党纪国法之上?
2014-02-24 11:59:42 来源:汉网

2月20日,湖北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等36人,因涉嫌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新华社的报道,揭开了刘汉的双面人生——他被称为“资本大鳄”、“四川首善”,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同时,他又通过黑恶组织纵横政界、商界和司法界,频频逾越党纪国法。《 中国青年报 》( 2014年02月21日   02 版)

前几年,重庆打黑文强案,当初文强的落马,最令人震惊的是,掀开了警界与黑恶势力勾结谋取非法利益的盖子。而如今这位刘汉更是了不得,更是盖过文强,被人称为“第二组织部长”,不仅干涉政治,同时搅乱社会公平竞争秩序,严重威胁党纪和国法的权威性,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然,任何一个黑社会能有发展,跟拥有保护伞不无关系,刘汉这所以能埋伏这么久,背后一定拥有足够“扎实”的“保护伞”以至于他都能升级为“第二组织部长”。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本身就是黑恶势力层出不穷的时期,就像犯罪一样不可能消灭。刘汉的落马,牵引出期背后隐藏着“官黑勾结”利益链条、存在为其提供庇护的“保护伞”。他的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发家史。注定“拔出萝卜带出泥”,中央必定借机“拖泥带水”一网打尽。

同时,我们可以看出刘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通过利益勾兑和暴力威胁,不仅拥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甚至让人觉得他的话就是“王法”、“王道”,在法治社会,绝对不允许有这样的“霸王”,刘汉的归案也警告世人:触碰法律红线和底线必须得到严惩。

虽然刘汉落网,群众都纷纷拍手称快,甚至放鞭炮庆祝,但治安形势的彻底好转不能寄望于某一次严打活动,而应该从制度层面着手,切断黑恶势力向社会各阶层渗透的可能,并断绝其和保护伞之间的关联。而这有待于党委政府的更进一步努力。 

总之,除黑扫恶,首先得反腐,只有除掉他们的“保护伞”,他们才不会“茁壮成长”。文强曾经在庭审中提到,权力没有人监督导致自己堕落的问题,如果官员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都难逃巨大利益的诱惑,这是人性使然。刘汉的落马虽然大快人心,但是反腐制黑道路仍任重道远。(龚雪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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