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竟做“采花贼”,面子往哪儿搁?
2014-03-31 10:43:33 来源:汉网

3月初,在河南省南阳市的道路绿化带内,31棵月季一夜之间被盗。经警方调查,偷花贼居然是南阳桐柏县某副镇长,被盗月季在其自家经营的园圃中找到。目前,该副镇长已被刑拘。(3月29日 南方都市报)

罗某,一位堂堂副镇长,居然干起了偷花的“高雅”勾当,实在惹人可气又可笑。一个普通人,都有是非好歹观念,都知道违法违纪的事不能做,偷鸡摸狗之行不该有,都知晓艰难困苦事小,留住面子事大,何况一位镇“副首长”呢?
偷花,就因这3棵月季树价值“高昂”?的确,这些月季树价值6万多元,偷到它,是可以够自己“喝一壶”的,但喝了这一壶,要付出什么代价,难道作为副镇长的罗某就不知道?如果知道,为何还要冒着风险干这龌龊、丢脸的勾当?看来,这6万多元的“毒气”真大,蒙住了他的双眼,泯灭了他的廉耻,官员“面子”不要了,道德底线不守了,只要攫取住了利益,就是“硬道理”。常言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可罗某既“取”又“偷”,利欲熏心、财迷心窍到如此地步,实乃让人匪夷所思。

“偷”是一件大丢面子的事,恐怕罗某也知道,既然丢了面子,总要设法找回。于是被警方控制后,罗某就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死活不承认,还给警方施加阻力。以为不承认,就可推脱责任找回面子;以为施加阻力,就可颠覆真相逃脱处罚。要知道,事实在警方之手,任何狡辩与施压都显苍白无力。作为副镇长,党教育培养多年,赋予了智慧,难道这“智慧”就是用来与警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罗某曾被称为“豁命书记”,看来,他因为“豁命”,才从村委主任一步步“豁”到了副镇长职位,但其“豁命”的目的、手段值得研究。再者,罗某似乎有“利用特有的采矿证敛财”之“前科”,可还是被提拔做了副镇长,这也值得玩味。罗某由副镇长变身为“采花贼”,面子是没有了,但一个估计有“前科”的“采花贼”的升迁,是否又让提拔他的人面子不知往哪里搁呢?

罗某变身为“采花贼”,值得我们深思。作为基层干部,与民众的距离最近,一言一行当起表率作用,注意了自己的面子民众才会给你面子;作为人事宣传部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当细心考察、切实监督。否则,“采花贼”不仅不绝,甚至还会再摇身一变成为“盗国贼”。(草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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