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酿苦果 刑责难逃脱
2014-04-08 09:31:01 来源:汉网

(图片来源网络,与正文无关)

【案情】

2012年8月13日,是王某从湖南某监狱服刑3年刑满释放的日子。家人都认为昔日调皮捣蛋的儿子这次肯定会长大了,可是,2014年1月4日,王某再次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中亲属都怎么也想不通,儿子明明是为了追讨自己的合法债务,怎么会被抓呢?2014年4月3日下午,王某家属向笔者提出法律咨询。

据王某家属介绍说,王某刑满释放后在家玩了几个月,为了能跟随社会发展的脚步,王某想凑钱自己做点生意,于是,他就向村里的蒋某索要服刑前借的8000元钱,但蒋某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2013年1月份,王某向蒋某说明情况,要求蒋某尽快归还自己借款,蒋某勉强答应等过年后在说,王某看着以前是要好的朋友,也就同意2013年新年过后再归还。新年后,王某找蒋某还钱,蒋某却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人不见面,把王某急的闷声不乐。时至2013年12月份,王某听到一个朋友说蒋某在市里某娱乐城里玩,王某立即来到该娱乐城找到蒋某,包厢里蒋某看见王某讨要债务,非常的生气,不但口出狂言,还直接从袋子里拿出一万元钱指着王某脸进行辱骂说,就是不还又怎么样的话语。气急被坏的王某恼怒之下冲上去与蒋某撕扯在一起,厮打中,蒋某被王某踢到,头部撞在桌子边角上,蒋某当场就晕了过去。随后,王某从娱乐城走出来准备回家,但想到自己的8000元债务还没有要回,王某即刻返回包厢从晕厥的蒋某袋子里拿出一万元钱就走了。

后来蒋某到派出所报案,称被王某抢劫了10000元钱。王某被抓获。

问:王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解析】

笔者听王某家属介绍案情后,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王某仅为追债与蒋某进行厮打,虽然造成蒋某晕厥,但王某主观意愿并没有想对其进行伤害,应该属于意外事件。那么王某不构成抢劫罪的理由是,王某并非是为了取财而把蒋某实施暴力,而是在蒋某晕厥后想起自己还有债务未索回,重返包厢拿走已经晕厥的蒋某身上10000万钱,属于秘密窃取财物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

同时,王某构成累犯。2012年8月13日,是王某从监狱释放回家的日子,刑满释放不满5年,又犯有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盗窃罪,符合累犯的特征,对于王某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文/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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