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秘书长超标需建立科学的评定机制
2014-06-18 15:02:26 来源:汉网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截至昨天,已有9个被巡视单位针对2013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问题公布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中透露,继中央巡视组指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严重后,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开始联合解决这一问题;而据吉林省、安徽省的整改报告显示,“副秘书长”岗位超配现象尤为突出,其中,吉林省便发现超配23名“副秘书长”。(6月18日 南方都市报)
 
     干部超标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多少年,早已见怪不怪,时常出现在新闻中的选题。屡查,屡纠,总是出现同样的问题,根源出在哪里?总是搞运动,巡视,运动结束,同样的问题死灰复燃,治标不治本。      中央第二轮巡视就发现吉林和安徽两省存在严重的干部超标问题,最为突出的是吉林省,吉林省政府官方网站显示,2012年之前,吉林省政府领导班子里除省长外,曾一度还安排有7位副省长、2位省长助理、9位省政府副秘书长。全省总共发现超配23名“副秘书长”。
 
    2009年,中组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领导已配备助理、副秘书长过多的,应妥善调整,在两年内予以消化。其后,根据各地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中组部、中央编办对该《通知》做出相应补充: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按不超过其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来掌握,具体职数今后在政府办公厅(室)的“三定”规定中明确。
 
   不难看出,我国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无明确、硬性的规定,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副秘书长职数都由自己“掌握”。是否需要一名副省长配备一名副秘书长,灵活性相当大,无明确的制度规定。弹性较大的规则下,超标就好像在情理之中,无约束,大家都在钻这一漏洞。出现漏洞,就要堵住,防患于未然。并紧急设立问责制度。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等领导机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以儆效尤,狠刹超配干部的违纪行为。不然,活动一过,各地的这种超配现象又会“春风吹又生”。
 
    我国实行的编制就是一级组织配备多少个编制,编制受到财政拨给的薪酬来定,于是,编制只是大致的一个基本数额。由此配备各级干部,出现一些地方的编制缺少,有些地方臃肿的不合理现象。多年来实行的编制“画圈”,定盘子的干部人事制度需要改革。编制定人制度需调整为岗位的需求,依据工作量,职级的轻重程度等等人事测量指标来测定岗位的人员配备。配备多少干部才算合理,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随着时代的发展,机构在不断改革,撤销,重组,干部职级的配备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而不是以编制作为统筹指挥的硬指标,而应细化到每一级组织的具体标配人数。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这需要建立组织结构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在法律制度中对各级组织的人员配备,管理、问责都细化。做到有法可依。(娄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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