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偷拍县长,只是自保这么简单?
2014-06-20 10:47:58 来源:汉网
6月20 搜狐新闻以《包工头偷拍县长收礼被捕 警方:破坏政治生态》为题,报道: 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拍完视频十几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

根据我国宪法和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就是说我国公民所拥有的监督权应该合法合理的实用,而不能打着监督的帽子做着违法的事情。

对于包工头蹲点偷拍县长这一案件,应该持有理性的态度,不能因为一方是官一方是民就盲目的导向一方。就单论蹲点偷拍这个做法就欠妥,无论是谁如果每天都处在别人的监控之下都不会舒服,可能还会影响正常的生活工作。监督应该选择恰当的方式,而不是一些过激的办法。

同时包工头偷拍县长的目的,可能也不仅是为了自保这一点。毕竟我国现阶段的法制建还是比较健全的,如果真的是自身站在“理”上,完全可以走正常途径,相信也会得到满意的答案,完全没有必要以拿着别人的“把柄”去要挟自保。

对于贪官污吏,腐败分子无论是政府还是人民群众都会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但是在监督官员领导的时候,还是应该走正常的途径,不应用类似“监控”的做法来达到防腐的目的,毕竟官员领导也是有隐私权的。(少年江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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