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炜宏:12岁女孩的安全由谁来负责
2014-12-30 15:24:18 来源:汉网

12月29日从浙江警方获悉,温岭市28日发生1起未成年人被害案,1名12岁的女孩去山中写生后与家人失去联系。经警方搜寻,在山上1座寺庙内发现了女孩的遗体。(澎湃新闻  12月29日)

一个12岁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了,真让人无比痛惜!然而痛定思痛,是什么原因产生了造成了这起悲剧,以后我们应该怎样防范呢?

笔者认为,未成年女孩由于人生经历和社会经验都不足,自我保护能力极弱。这时,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就应该负起全责。一定要坚持以下最基本原则,第一,最好不要让孩子单独行动。孩子最好结伴出行,这样也彼此有个照应。一旦出现意外情况,也容易互相救助、报警以及方便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两人以上出行,被违法分子盯上的几率自然就降低了。第二,最好不要单独去偏僻的地方。公共场所的人流多,安全监控设施齐全,犯罪分子自然要规避在这些地方作案。相反,一些偏远、僻静,人烟稀少的地方却是他们最好的选择。所以,未成年人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给违法分子留下犯罪的空间。凡事以安全为第一准则,对于偏僻的地方,能不单独去的一定不单独去,能不去的一定不去。尤其是在傍晚和夜间。第三,一定让孩子随身携带通讯设备。对必须单独外出的孩子,一定要让她携带充好电、交好话费的手机,并且随时向监护人报告自己所处的位置,变换地点时一定电话告知,并通报周围的情况,随时处于通讯畅通状态。

本文中,一个12岁的女孩单独去山中写生,违反了以上三条基本原则。尤其是在空旷的山中,一个12岁的小女孩进入写生状态,更是无法及时感知和预测自己所处环境的安全性,这样的做法想起来都后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未成年孩子的人身安全问题,还希望能引起监护人足够的重视,都从多个角度认真思考,尽量把防范措施做到位,让孩子们都能安全健康地成长。百密还有一疏,更何况不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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