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规划立法 让短命工程长寿
2015-03-26 20:43:19 来源:汉网

近日,造价不菲、运行不足5年的郑州市农业路22座BRT公交站台因修高架拆除风波未平,该市文化路黄河路使用不到5年的人行天桥又将面临拆除,原因是配合地铁5号线施工。据大河报报道,天桥造价可能在270万元左右。(新闻来源:中新网)

短命的政府工程项目在中国可谓屡见不鲜:西安人行天桥、广州陈家祠广场、云南省河口县 “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项目等等。此种现象缘何层出不穷?笔者认为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政府决策变更。政府工程项目拆了又建,往往伴随着5年一次的政府换届。尽管GDP早已不再是衡量领导政绩的唯一标准,但政府工程仍然是展现领导对城市规划和发展理念的主要方式。于是,“换一届班子换一个规划”竟成了一种“中国特色”,一些“风华正茂”的工程被拆除也就司空见惯了。二是城市规划缺乏专业性、长远性和权威性。中国的城市规划时效往往只有5-10年,缺乏专业性和长远性,规划跟不上计划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国城市规划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缺乏权威性,朝令夕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因而一个投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工程被拆除也不过只是领导一句话而已。三是中国城市发展太快。近年来中国城市的发展速度之快,在全世界位居前列。同时伴随而来的,是高速增长的人口压力、交通压力和环境压力,要准确预测二三十年后的城市情况并进行科学规划,难度确实很大。此外,中国城市规划的专业性人才的缺乏也是原因之一。

种种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政府决策的失调。怎样才能减少乃至杜绝政府工程的短命现象?也许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身上吸取经验。以高度重视规划的德国为例,其城市规划覆盖了全国每一寸土地,规划至少要考虑50年以上。各级政府规划人员专业性强,配备充足,如柏林和勃兰登堡州联合规划局就有100名专业规划人员。运行程序规范:第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各种意见汇总后,由专业规划人员综合考虑制订规划。第二步,规划公示,再征求公众意见,作进一步修订。第三步,将修订后的规划送议会审议通过,赋予法律效力。规划一经通过,便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理念应该贯彻到城市规划中,将城市规划建设纳入依法治理、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有效约束权力、避免盲目决策。要保证城市规划的科学性,一方面要大力培养专业规划人员,提高城市规划的专业性;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民众参与渠道,广泛吸取公众意见,严格执行规划公示,提高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廖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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