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提醒”并非“站在道德制高点”
2015-04-25 19:48:38 来源:汉网

近日,在北京朝阳区老君堂的一家川菜馆内,因一女子劝阻邻桌吸烟,最终导致群殴事件。(4月24日《新京报》)

类似于这样因劝阻吸烟而发生的群殴事件并不少见。2009年7月17日,就有一名男子因在三亚公交车上劝阻乘客吸烟,被十二名男子打成重伤。

部分网友认为,在公共场合制止别人是一种“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满嘴仁义道德”的说教行为。但在笔者看来,这种观点似乎有些言过其实。其实,很多情况下,公共场合下的“多管闲事”并不是因为那些“好事者”习惯站在一个高度,对别人的行为“吹毛求疵”,也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言行一定是社会的标杆。可能,他们只是因为看到了和自己理想中不一样的现象,而提出自己的意见而已。

笔者在南京的地铁上曾经见过两对吵得面红耳赤的夫妻,本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节”。后来才知道,只是因为年老的那对夫妻跟另一对年轻夫妻说,他们刚刚等地铁时,站在了下客区,而不是候车线两边。但就是因为这样的一句话,导致年轻夫妻对于这种“多管闲事”行为的不满。

在我看来,这种公告场所内的提醒,并非是一种站在道德制高点的“行为绑架”。但在很多情况下,公众会不自觉地把这种“提醒”归为“挑衅”。实际上,其中的原因可能并不是公众所想象的那么黑暗。

其一,这种提醒可能只是因为触犯了自身或者某些其他人的利益,使“好事者”感到不舒服。就像劝阻邻桌吸烟的女子一样,因自身感冒,同伴刚做过手术、身体不便,这才出面阻止。

其二,可能是因为“提醒者”发现身边人没有按照规定上的要求去做,而他们自身却习惯了按照规则来生活。因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因为地铁站划分了候车区和下客区,长期的“循规蹈矩”,使得他们看不惯别人的“异样行为”。

但这种阻止的行为,在“被阻者”看来,往往是一种不满,甚至是“挑衅”。“被阻者”会认为,“好事者”无权管理这些,他们是因为看自己不顺眼才这样,因而产生反抗情绪,最终发展成斗殴事件。

一方是善意的“提醒”,另一方原本也可能毫无恶意,但就因为无形出现的“道德制高点”的观念,致使双方“剑拔弩张”。很多时候,提醒只是一种单纯的举动,不要轻易地为它扣上一个“帽子”,也不要轻易地将它看作来自“道德制高点”的“挑衅”。因为,这样的误会,我们都受不起。(严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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