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哄抢”闹剧乱象何时休?
2015-07-04 08:37:37 来源:汉网

昨天下午,因受天文大潮影响,海边潮位退至罕见的低位。一私人承包、500亩的油蛤养殖地裸露,遭大量群众哄抢,场面失控。(《闽南网》7月3日

看到网上的照片上,海边村民们手提肥美油蛤,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心满意足上岸。这一幕让人觉得特别扎眼。只要在网上搜哄抢,有上万条链接。一发生哄抢事件,素质问题就被摆上台面,遭口诛笔伐。事实上,文明的自觉性,需要一定的惩罚和防范手段来维系,世界上并不存在无条件的自觉和自我约束。

哄抢不仅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由于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很多人以为“法不责众”,别人抢了自己没抢就是吃亏,反正也不用负责任。而实际上,关于哄抢行为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都有明确规定。若能找到哄抢人群中的带头者、组织者,如涉及的数额较大,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此次哄抢油蛤的行为,民警已拍照取证,希望能严格执法,以儆效尤。

然而,聚众哄抢,涉及的人太多,常常遭遇追责难的问题。要遏制聚众哄抢,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哄抢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追查到底,彻底打消参与者的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并将处理结果和处罚结果公之于众,让群众知道哄抢不仅违反道德,也违反法律,参与哄抢就必须受到惩罚。

哄抢现象,在中国可以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事实上,哄抢并非“中国制造”。据外媒报道,西方发达国家都曾出现过对交通事故带来的“馅饼”的群体哄抢事件。

对此,有心理学家认为“破窗理论”是对诸多哄抢事件的合理解释。“破窗理论”认为,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比如有人打坏了一块窗户玻璃,又没有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在这种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心理学家解释,当货物整整齐齐摆放在车上,一切秩序井然时,一般人不会去抢;而当货物散落,秩序失控时,一旦有“破窗者”试探搬走货物,便会引发更多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相比“贪财”,大多数哄抢者在那样的情境和氛围中,只是出于一种“从众心理”。即看着别人占便宜,不由自主地产生想法:要是不去占点便宜,就是吃亏了。这种逻辑的危险性在于,在这种“集体无意识”中,每个哄抢者认为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会变小,做“亏心事”的心理负担反而降低了。“他会认为,这么多人都在抢,为什么只处罚我一个?”
那么,在哄抢事件中如何让法治功能得到充分彰显?很多时候执法部门对哄抢事件止于现场的简单解决,而并未对哄抢者进行法律上的处理。管理的手段还比较软弱,公安人员一定要让现场的所有违法人员都在第一时间认识到,他们是在进行违法活动。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这些“出头鸟”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民事、刑事惩处。一旦这些“出头鸟”为自己的哄抢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自然也就没有人敢于做“第一个以身试法的人”,则哄抢现象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公共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对国民的思想教育,促进国民文明意识的觉醒,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哄抢问题,避免盲目从众跟风。国民自身也要正确认识到哄抢行为是违法行为,得不偿失,从而自觉抵制哄抢行为。(方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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