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限号”与“交通限行”异曲同工吗?
2015-07-13 11:11:50 来源:汉网

日前,陆续有市民报料,想在天河区办理离婚,至少要等一个月。想在海珠区办理离婚,也要等上半个月,最快到7月17日才能办理。莫非近期离婚率连年飙升,民政部门悄悄对离婚登记“限号”? “我们人手严重不足。”老城区一个婚登处的负责人透露,以其所在区的婚登办理量为例,每天开放全部6个办理窗口,办理离、结婚约100对,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俗称未婚证)约300份。(7月12日《广州日报》)

近日,民政部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离婚太多,让婚姻登记机关难以应付,采取登记限号也自在情理之中。不过,任何事情都个有两面性,所谓的限号也完全可能成为一种权利限制,从而让离婚率不至于比较难看。

尽管相关方面对离婚登记“限号”讳莫如深,却并不能掩盖将限号作为限制离婚的一种手段。2014年,针对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每日“限号”10到15个,排完不再办理引多方热议一事。当事方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2012年浙江慈溪市民政局推出了预约离婚的做法:夫妻要离婚,需度过一周的冷静思考时间。据统计,截至当年11月底,共有1992对夫妻预约离婚,而一周后实际来离婚的只有1045对,离婚人数下降了近一半。

如此看来,相关方面可谓用意良善,并且也达到一定的效果。不过,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个人结婚自由,离婚自愿,不应受到外界的干涉——除了个体的权利干扰,还有公共服务部门的权力。而且离婚也好,结婚也罢,办理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许可,而不能随便延长时间,更不能以“限号”的方式进行拒绝。因为对于离婚诉求者来说,他们并不知道婚姻登记机关一天究竟可以办理多少个号,对其限号的合理性无法进行鉴别。

更何况,在以服务为本的宗旨下,婚姻登记机关本应最大程度满足离婚者的需要,否则其用意就值得怀疑,再加上西安长安区等地的做法,对婚姻登记中心的限号行为就应强力给予监督,不要让它变成登记员偷懒的借口。比如,一个人一天究竟能够承担多少婚登办理量,应当进行科学的测算。同时根据离婚率升高的现状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而不能一次能办完的事,排号或需要两三次办理,增加了离婚当事人的负担。

事实上,无论是限号离婚,还是预约离婚,能有效控制离婚率是个伪命题。离也好,合也罢,其实都是一种自由的选择。即便一时的冲动离错了,同样有复婚的机会,跟所谓的“限号冷静”并无多大关联。即便要佐证提高离婚门槛的的作用,还得统计离婚之后的复婚率和再婚率。

因为离婚率高就想着要降低离婚率,并将其视为洪水猛兽并在管理手段上升极,这显然有违权利自由,也无助于规范权力边界。事实上,离婚率高与低都不过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应有的现象,也是每个公民不受限制的法定权利。离婚率高或许在纸面上并不好看,但对于个体来说未必不是一种新的选择。婚姻管理部门可以进行劝导或者善意的提醒,至于“限号离婚”之类的实质干预,还是少用慎用的好。(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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