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上过大学的虞先生,最近就遇上了这样的麻烦——上学时用信用卡透支了6毛钱,6年后所产生的滞纳金高达7547.94元。更为糟糕的是,他还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买房大计都耽搁了下来。(《扬子晚报》7月17日)
信用卡滞纳金的计算方式野蛮粗暴,由此可见一斑!上不封顶的计算方式堪比高利贷,如此疯狂的滞纳金是许多人的噩梦。拒绝偿还透支金额的持卡人,很多都是不满还款金额超过了消费金额,而超出金额中绝大部分都是按日计算的滞纳金。
事实上,银行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来收取“天价”的滞纳金,因为只有行政机关才具备资格。曾经很多公共部门都在收滞纳金,但自来水费都改了,银行有何理由不改?信用卡滞纳金堪称“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然而,早已开始与国际接轨的银行业又有何理由不改呢?就算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也是得有节制的,银行又凭什么“抢钱”无上限?况且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也必须得考虑合法性、妥当性和必要性,不是想收就能收的,更不是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的。因为这是在用公权力之手对民众进行惩戒,必须慎之又慎,既维护公共利益,同时又要保证人们的合法权益。
与银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些年来,在排污费、商品流通税、个人所得税等许多方面,滞纳金的比例都下调了。
公安部对于交通违法罚款都做了数额限制,而银行的滞纳金居然可以没个顶?行政机关都在限制滞纳金的比例和数额,商业银行又有何权力继续“高利贷式”的“利滚利无上限”呢?废除滞纳金是势在必行的,岂能逼死“卡奴”?因为银行为了跑马圈地大肆发放信用卡,甚至连大学生都不放过。而所谓的“审核”也只是走走过场、形同虚设,以至于产生了很多“卡奴”。而“逼债”方面,银行又绝对强势,动不动影响贷款买车买房,甚至不少“卡奴”还生活在会被追究刑责的恐惧和阴影中,走投无路之下,铤而走险去抢劫、甚至自杀的情形都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谐。
所以,我国大陆不仅应该废除滞纳金,甚至连封了顶、有限制的小额违约金也不该收取。除了欠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不能再“重复制裁”这个理由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许多人大肆的办理、使用信用卡,甚至最后还不起卡,不仅仅是自己有责任,银行的“引诱”也“推波助澜”、罪责难逃。正如人们的疑惑——追究“恶意透支”,但为何又不追究“恶意发卡”?“卡奴”负债累累,并非全都该怪他们管不住自己,银行泛滥发卡也责无旁贷。
就连行政单位正儿八经的交通违法罚款都能封个顶,作为企业的银行凭什么滞纳金收得如此跋扈?与民争利的信用卡滞纳金,这种没有法律依据而“巧取豪夺”压榨持卡人的行为,此时不休,更待何时?(方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