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费衡量是否贫困,让助学金失了“人情味”
2015-10-15 14:23:33 来源:汉网

这两天,华中农业大学的一条新规引发讨论:“学校发布了过去15天学生在食堂的消费记录,餐费平均值在年级前10%的同学,将取消贫困生资格。”根据这一规定,学生们进行推算得出:想要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学生,女生中晚餐的消费要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10月14日央广网)

意在帮扶贫困学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经校方之手,摇身一变成为了限制餐费的“匕首”,这个助学金评的多少让人有些不痛快。

在发展中的中国,贫困是客观存在的,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政府出台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这对贫困生来讲是希望、是动力。对于评选标准,国家也有着一套详细的规定,但跟餐费挂钩却还是破天荒、头一回。

如果说校方出台此规定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公平正义,让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那这次确实有些剑走偏锋,打错了算盘。其一,贫困容易界定,但餐费却不能整齐划一。试想一下,每人每天的饮食需求参差不齐、变化不一,岂能是“低于6.2元或者低于7.2元”说了算的。为了评选助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吃饭还要看校方“脸色”,饭量大的贫困生还真是有些“穷不起”。其二,贫困与餐费之间并无必然联系。餐费的高低不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贫困与否,它只是学生消费能力的一个方面而已。而且,很大程度上它是人作为动物本身生存下去的机能,校方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虽然,通过近几年的教育发展可以看出,助学金与奖学金政策让国家的教育公平站到了更大更高的层面上,但如何“站得住”还需要提高各教育部门的执行力。一方面,评选助学金与奖学金除了需要完善的机制以外,还需要各教育单位要深入了解学生生活,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自身条件,不能因为所谓的“一刀切”就错配了国家的教育资源,要努力确保让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教育公平。另一方面,教育公平本质应是教育关怀。对于接受助学金与奖学金的贫困生,老师应给予其更多的人文关怀与教育温暖,主动关心贫困生的学习与生活,引导其正确合理地消费助学金与奖学金,并将其纳入奖学金诚信管理体系。

总而言之,贫困生有申请助学金或奖学金的权利,更有吃饱、吃好的自由。校方的评选工作要在全面考察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分配教育资源,达到人文关怀与教育公平的双赢。(张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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