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出“边腐边升”背后的推手
2016-02-16 13:48:34 来源:汉网

近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中纪委官网报道,早在1992年时,王敏就已经犯下了腐化堕落的错误。据此,王敏被“带病提拔”的历史长达22年。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官方公开报道中,超过20年“带病提拔”史的案例在此前极为少见。2016年2月16日《新京报》。

近年来,带病提拔,边腐败边升的官员已不是稀罕之事。曾经的“60后明星官员”万庆良,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福建原副省长徐钢,南京原市长季建业等省部级官员都是“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典型事例。

据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的研究报告,在55个有明确的腐败时间跨度的样本中,平均时间跨度为8.5年,这意味着腐败官员在第一次做出贪污或受贿等腐败行为后将近9年才会东窗事发。中科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完成的《中国高官腐败的特点和变化趋势研究》提供的信息称,在1992年之后查处的37起副部级高官腐败案件中,有22名在第一次进行腐败行为之后,到案发前的这段时间内升了官。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是啊,我们不禁要问:如此贪官,为什么会带“病”在“岗”那么长时间而无人问津? 是什么力量在为这些贪官们滥用权力、“边腐边升”保驾护航?

一是善于伪装。近年来,众多“双面”贪官一茬接一茬被挖出,前仆后继。他们共同特点就是表面看上去务实肯干、业绩不菲、声名颇佳,内里却是利欲熏心、腐化堕落。贪官通过种种“矫揉造作”在公众面前树立“模范”的正面形象,以‘敢闯敢干’、‘清廉朴实’在当地取得良好名声,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组织、纪检部门对干部的考核。

二是官官相护。有一部分官员喜欢“拉帮结派”,热衷于搞“小圈子”、“小团体”、“结成某种利益团体,达到权力的“利益共享”。只要是“圈”里的人,有了问题甚至错误,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了。只要是“圈”里的人,没有成绩可以帮你造出成绩,小成绩可以帮你吹成大成绩。只要是自己圈子内的人,哪怕再腐败,也照样提拔不误,让“带病干部”继续在仕途上顺风顺水。

三是追责不力。提拔干部是件大好事,“做好事”的收益高、担责任的成本低,当权者就会热衷于对干部的选拔“打招呼”,领导意志就会在选任过程中起作用。而“带病提拔”的干部一旦出了问题,就归咎于是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组织集体研究的结果,谁都有责任。谁都有责任,其实就是谁都不用负责任。即使“带病提拔”者被查处,责任人也不用担责,这正是“带病提拔”成为顽症难治的根源。

干部“带病提拔”、“边腐边升”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仅挫伤了符合条件却没有被提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而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直接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导致人民群众对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政府越来越不信任,也必将影响地方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组织和纪检等部门要从严格程序上、从制度层面上加以设计和完善。除了进一步完善任前监督和审核机制,加强对被提拔者的任前监督以及审核把关力度,尤其要注重民众监督,通过透明、公开、民主的方式,用阳光让干部贪腐现象无所遁形,打破任人唯亲、任人唯钱,防范结党营私,选拔出真正优秀人才到领导岗位。

同时,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要建立“带病提拔”倒查追责制度,明晰和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在查处“边腐边升”的贪官之后,看贪官们在腐败的上升通道中,究竟是哪些人提拔了他,又是哪些人保护了他,只有挖出萝卜带出泥,震慑提拔“病官”者,让相关责任人付出代价,且成本远远大于违纪收益,方能彻底斩断“ 边腐边升”的利益通道,“带病提拔”痼疾才有根治的可能。(陈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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