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门判决”,网络世界也要恪守法律
2016-03-30 23:17:01 来源:汉网

3月30日,邓超“出轨门”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认定圈内老鬼、娱乐圈揭秘、圈贰爷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圈内老鬼 、娱乐圈揭秘 、圈贰爷分别给付邓超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去年6月,有博主发布关于“跑男出轨”的微博,事件矛头直指邓超。短时间内,此微博被大量转载。(据3月30日中国新闻网)

因为刻意编造谣言,不仅对明星邓超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3位不法分子也因此而付出法律代价。当然,通过这起案例,也再次给广大公众敲响法律警钟,提醒大家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也不能信口开河,既要恪守社会公德,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当前的信息化时代,互联网给公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公众之间不仅可以通过QQ、微信、邮件等平台进行联络,而且,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到更多有益资讯。

我们在畅享网络带来实惠的同时,当应尽己所能呵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近些年来,各级宣传、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也始终对种种网络不良信息保持严打态势,对刻意传播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网站以及公众依法进行处置。另外,对于网络造谣传谣者,也坚持依法严打。然而,即便如此,仍有少数公众法律意识淡薄、思想麻痹,他们或是为了哗众取宠、博人眼球,刻意编造传播各类虚假信息,而这很容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比如说,一些公众在自己的“朋友圈”、“QQ空间”散步关于“大地震”、“婴儿被抢”等各类虚假信息,这难免会引发公众的恐慌情绪。另外,也有一些利益团体,想方设法编造各种谣言诋毁、中伤自己的竞争对手,而少数公众面对利益诱惑迷失自我,成为了利益团体的“帮凶”,继而也成为了网络造谣传谣的“当事人”。最近几年,随着法制体系的日趋成熟完善,不少造谣传谣者依法受到制裁,而这也一次次给广大网民朋友敲响警钟。

拥有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期许,而这也自然需要我们携手努力来营造。因此,希望我们每一位网民朋友能够洁身自爱、文明发言,用我们的举手之劳共同打造良好的网络氛围……(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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