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首日(4月2日),沪蓉高速江苏常州段发生连环车祸,2辆大货车相撞翻车,导致3辆大客车、20辆小客车在多点多段相继相撞。截至目前,事故已致3人身亡 30多人受伤。
沪蓉高速的连环交通事故,是一起名副其实的“天灾人祸”。所谓“天灾”,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这起连环车祸的主因是一辆货车突然爆胎,横在高速公路上,事发路段大雾弥漫,雨天路滑,导致后方车辆未能及时刹车,发生连环相撞。说其“人祸”,从现场的行车记录仪来看,基本所有车都没开雾灯,而且大巴车甚至连近光灯都不开,很多车辆没有控制车速。安全意识薄弱、驾车行驶陋习,也是这起车祸的一大原因。如果事发路段司机都能开启雾灯、降低车速,也许这起连环车祸就能避免,最少也可以大在减轻车辆、人员受损受伤的程度。“天灾”我们无法控制,但“人祸”需要好反思,汲取血的教训。
雾霾天气车祸比平时多确是事实,但这样车祸更多地是人祸。从近来因雾霾天气引发的车祸来看,固然有雾霾天气能见度降低,给驾驶员的反应时间比平时少的原因,但是驾驶员不注意减速慢行、开启雾灯,及时给后方车辆有效的警示更是主要因素。驾车不系安全带、会车不变近光灯,雨雪天气不控制车速……种种“驾驶陋习”频频引发交通事故,但很少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其中固然有驾驶员安全意识淡漠的问题,但交规执法不严也难辞其咎。
平心而论,相比于酒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驾车系不系安全带、会车变不变近光灯、雾天开不开雾灯等这些“驾驶细节”,交管部门执法力度明显要“软得多”,很少有人问津,既便是有检查,也是时紧时松、时有时无。一来相较于超速、闯红灯等“雷达”自动拍摄,执法检查变不变灯光、开不开雾灯显然要浪费更大“人力成本”;二来变不变近光灯、开不开雾灯很难抓到“证据”,易引发纠纷。“费力不讨好”,交管部门执法意愿并不那么强烈。久而久之,这些“驾驶陋习”慢慢地习以为常了。
因此,避免类似沪蓉高速连环事故,交管执法部门也应痛定思痛,加强对“驾驶陋习”的执法,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像查酒驾一样治理不系安全带、不开雾灯等行为,以有效的执法扭转“驾驶陋习”,补强交规执法的“软肋”。(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