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贪百万,年轻干部贪腐与“年轻”无关
2016-05-12 09:02:23 来源:汉网

1989年出生的陈瑞林,案发时年仅26岁,2013年通过招聘进入征地中心参加工作,短时间内即被李世洪等人的“哥们儿义气”加“糖衣炮弹”拉下贪腐深渊,全然不顾党纪国法,最终以125万元的“成绩单”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华西都市报,5月10日)

一位26岁的年轻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不过短短三年,就踏错走偏,用一时的“钱途”葬送了未来的“前途”。类似的年轻干部贪腐的新闻绝非孤例,2012年,年仅32岁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原副局长肖明辉因涉嫌受贿1611万元走上了被告席。云南玉溪80后干部为买房买车贪污67万社保金,而江西鹰潭一对80后夫妇贪污挪用公款高达7000万。这些案例均暴露出当前贪腐行为逐渐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倾向。

曾有人戏称,以往常见的“59岁”现象逐渐逐渐转变为“35岁”现象颇能证明贪腐年轻化的严峻形势。诚然,纵观这些要“钱途”不要“前途”的年轻干部,大多具备以下一些特征:一是高学历、年龄小,二是职位低、胆子大,三是智能化、高科技,四是无忌惮、缺底线。但深挖这些年轻干部走上贪腐道路的原因,年纪轻是外在表现而非内在原因。将年轻干部贪腐与“年轻”划上等号无疑是倒因为果,找错了方向。

年轻干部贪腐与“年轻”无关,与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缺位有关。习近平总书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 ‘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年轻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尚未完全定型,极易受到生活压力和外界诱惑的影响,从而动摇理想信念、丧失做人做事底线。因此必须把党性意识、廉政意识、法治意识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必修课”,不断强化对年轻干部的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积极引导年轻干部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

年轻干部贪腐与“年轻”无关,与“唯年龄论”、“唯学历论”的错误用人导向有关。在培养青年后备干部上,必须摒弃以学历、年龄为标准的“一刀切”,回归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道路上来。既要考察年轻干部的学历,又要考察其品格;既要考察工作上的敢闯敢拼、敢作敢为,又要考察其是否具备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既要考虑其对待上级领导的态度是否足够尊敬,又要考虑其对群众是否足够耐心平和。

另一方面,还要把好权力“运转关”,把权力放进笼子里、摊在阳光下,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让年轻干部从走上岗位的第一天起,就适应在监督下工作、在阳光下用权,就知道讲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同时,组织部门也要及时关注青年干部的思想动向,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及时拍肩膀、咬耳朵。决不能打着“保护年轻干部”的旗号,行姑息养奸、纵容默许之实。(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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