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犯罪”是贫困的畸形产物
2016-08-04 14:17:56 来源:汉网

近期,云南一个村子40多人涉“盲井式杀人”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公开报道可知,近年来“涉毒村”、“诈骗村”、“造假村”等“整村犯罪”屡见不鲜,并呈现出作案手法专业化、科技化、暴力化等特征,犯罪嫌疑人以青少年居多,甚至有部分村干部也参与其中。(8月4日     中国青年网)

在眼热的财富面前,很多人第一愿景就是直接获取,妄图去不劳而获。这种思想在普通人中大有市场。好比某人买了彩票一夜暴富,这样的人第一时间是不敢曝光的,甚至连夜转移到其他地方去尝试新的生活。怕什么,其实就怕别人的挤咕。人性自私,没有经过一番同卑劣心理的斗争,哪有那么多善良可言。如果是集体式的人性失衡,就意味着社会某一防范和管理秩序的缺失问题。如果这样的问题频繁出现,基层组织涣散首当其冲。

去年有媒体披露,河北省石家庄市附近一个叫耿庄的村庄有40余年的“假日化生产史”。据统计,单是耿庄的假洗衣液年产量就能达到1800万箱,流入市场后产生的年利润接近1亿元。2016年6月13日凌晨,广东湛江市警方调集了600多名警力,对湛江开发区东简街道庵里村进行集中整治。这个人口4000多的村子,无业游民多,在册吸毒人员有103人,各类负案在逃人员有20多人。警方多次到庵里村查处赌博案件和吸毒人员时,都遭到村民的阻拦和妨碍。云南一个村子40多人涉“盲井式杀人”案,这些人多数集中在30岁上下,常年游手好闲、嗜赌成性,身上常年背着债务,却又习惯于不劳而获。通盘这些犯罪现象,折射出了目前传统农村正在经历着一场变革和冲击。这种冲击更多来自于人员的流动性和思想上的变动。这些犯罪并非主流,却成了这场变革当中最大的苦果。纠正这些问题,不能单纯靠市场经济自发调节,尤其是在这些村民犯罪意识失守的情况下,需要基层组织的帮扶和治安防范机制的重构。

有些专家将中国农村的人员结构巨变、居民价值观念列入“整村犯罪”的形成土壤,针对这些调整的就是当地基层组织介入力度和运作方式,正如村民犯罪的共性问题,犯罪的唯一目的就是钱和利益。这说明在村民渴望获取财富中,没有正当的途径引导,只能铤而走险,久而久之,有种破罐子破摔的猖獗。反观,这样的基层组织也是非常脆弱和不健全的,一些“村官”的关系网错综复杂,如涉毒村”的博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蔡汉武是“整村犯罪”的另一把“保护伞”,其涉嫌参与贩毒、行贿等犯罪行为。落网前,蔡汉武正在家里睡觉,警方从他家搜出了350公斤成品冰毒。

改变这种“整村犯罪”破败,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基层组织,需要一个能干事的致富带头人班子。在这场变革中,村级班子作为本乡本土的产物,应该对这种现象心知肚明,无论是整治和打击,还是扭转和脱困,都离不开他们的参与。扶持一批有魄力、能干事、有正气的班子,显得尤为重要。剔除这些害群之马,除了上级监督有力,还要党员干部真正能够发挥作用,真正沉下心、放下身段,真正深入到村子查看实际情况,了解村里基本生态,真正根据农村实际,帮助这些有趋向和苗头的人走上正道。(文/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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