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朝彩虹,路塌人亡”的悲剧还要上演多少回
2016-08-09 10:43:07 来源:汉网

8月7日11时许,失踪了136个小时的张帆,在距离地面13米的地下防空洞被找到。她的遗体被蓝色纱布盖住,装入一口红色的棺淳里。这个爱美的姑娘,最终满身泥土驶向了殡仪馆。(8月8日澎湃新闻网)

张帆是一个美丽的姑娘,虽然不曾看过她的照片,但我知道,她肯定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因为她说,“用充实的工作,学生的爱和同事的爱立志做一名幸福的教师……”有如此胸怀的姑娘怎么可能不美?她肯定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因为她在学校办了古筝班,“进去学(她)都不收钱”,有如此无私精神的姑娘怎么可能不美?她肯定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因为“她平时从不请假,工作非常认真,一直很喜欢学习”“她一身太极功夫,考取了茶艺师证……”“古琴已考到七级,本月20号还准备考古筝八级”“女儿很懂事,特别孝顺,从来不用父母操心”“热心公益,每逢假期经常去做义工”……有如此上进、孝顺、善良之心的姑娘怎么可能不美?她的美,又岂是徒有“颜值”的“鲜肉”所能比的呢?

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如今,这个美丽的姑娘,这个对社会贡献爱与热,对未来充满憧憬的美丽姑娘,竟然因为道路坍塌而“毁灭”了。可怜这个爱美的姑娘,生前发的最后一条朋友圈,是离事发地一里外拍摄的两张彩虹照片。彩虹照片下面还配了一行文字:“手机换新,第一张照片就是美丽的彩虹,好兆头。”

这个面朝彩虹的姑娘,大概以为脚下的马路也是连接着彩虹,通向美好人生境界的吧。可是,谁曾想,它是路不是桥,可也能塌,让命丧离地面13米的“防空洞”!

   也许人们要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天灾,这是宿命,这是大意(在她前面带路的同事不听劝,把她带进危险)。

   说“天灾”也许是对的,老天要是永不下雨,又怎么会把这道路给“淋”塌了?说“宿命”也许是对的,为何偏偏在这个时间走这段路?难道出门前没看过黄历,不知那天“不宜出门”“不宜开车”“不宜走马路”?否则,死的也许是别人,不是她。说“大意”更是对的,为什么就不能警醒点,为什么就轻易相信同事带的路不是死路,为什么就没有想过马路会坍塌?难道不知道要“怀疑一切”吗?

是的,如果这次道路坍塌,只是一次“偶然事件”,人们完全可以当作“天灾”来理解。可是,这不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也不是第三,第四次,而是两年多时间内的第40多次!当然,也不是第一次死人。更讽刺的是,早在2014年郑州市政府已经表示,将立即启动对中原路口、郑上路口及附近区域地面道路综合整治,而此次张帆出事的地方,正处于要重点整治的中原路一带!甚至,在张帆失踪的这6天里,郑州市至少又发生了三起路面塌陷!

同一座城市,短期内接连发生数十起道路坍塌事件,如果说还是“天灾”的话,得要老天爷对这个地方有多大的仇恨呀!

无论这场“面朝彩虹,路塌人亡”的悲剧究竟是第几场,我们还是希望尽快“剧终”了吧!

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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