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因痴迷追星被父砍死的悲剧,当如何反思?
2014-04-04 11:17:05 来源:汉网

13岁的小红从小受父亲溺爱,上初中后疯狂迷恋韩国偶像组合导致父女关系恶化。在一次争吵中,小红对父亲说“我爱明星比爱父母重要,明星就是比你们好。”父亲想到这一年多来和女儿的诸多不愉快,用一把菜刀了结了她的生命。(4月3日 《京华时报》)

为助女追星,父亲卖肾跳海,今又现因女痴迷追星被父砍死的悲剧。13岁,处于敏感叛逆不懂事的青春期,时有冲动、偏激,感情易波动起伏,把父母对她的好当做理所当然,心智不成熟,但即便这个年龄犯罪,国家也不会对其追究法律责任,但女孩却因为追星说话偏激伤了父母的心,被父亲判了死刑。父与女,原本血浓于水的关系,我们又该如何追过?

虎毒不食子,我们从不怀疑父亲是爱孩子的,只是这种爱的方式让孩子生厌,所以这份爱在孩子那里显得那么无足轻重,远比不上遥不可及的明星。爱的方式不对,就有可能成了祸,对孩子,穷养、富养,都不如好的教养,养不教,父之过。

学生要以学业为重,什么年龄该做什么事,不要顾此失彼。偶像应该是起到一个积极的引导作用,而不是本末倒置忘记生养你的父母恩情,到最后酿成惨案,只会给家人带来不幸,追星要有度,更要趋于理性。

然而对于父母,对待孩子不能太娇惯、溺爱,任何事情都要分清是非,从小就让孩子意识到并不是所有他愿意做的事情都是被许可的,这样可以给孩子树立一种判断习惯,这种习惯就会成为他后天走好人生之路的本钱,也就是底线思维。小时候被父母娇惯,恶习养成之后会将孩子置于死地。并且处于判逆期的孩子,要耐心引导,尊重孩子,善于与孩子沟通,不能一味的强求其改变,以硬抵硬只会互相伤害。

悲剧的发生总是令人反思,根源在父母,但事实上学校价值观教育的缺乏,社会责任的推卸,国家影视、娱乐方面无方向的宣传,都在一定程度上错误的引导孩子对于真善美的追求。

孩子骄生惯养,骄横跋涉,行为可恶,但还罪不至死。身为父亲,像杀鸡、鸭一样简单地用刀了结女儿的生命,手段残忍,令人发指。这种用无知来惩罚无知的行为实则是世界上最大的无知。教育孩子要先教育其成人再教育成才,这条路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且行且珍惜,不要等悲剧发生了才后悔自责,到时则为之已晚。(文/孙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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