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烟“不高档”的民警一定收过“高档烟”
2016-08-09 10:57:46 来源:汉网

有网友8月6日发帖曝光“江西九江市永修县公安局涂埠派出所民警索贿受贿”时称,该所一民警收受当事人5000元现金后,不满当事人送的中华香烟要求换成更为高档的“金圣青花瓷”香烟。(8月9日澎湃新闻)

“吃拿卡要”是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严厉打击的对象,但“吃拿卡要”却又在江西民警傅长青身上上演。不光是受贿,还嫌烟不够“高档”,让行贿人换价格翻倍的“高档烟”,公然“索贿”,情节严重,那么其究竟是是一时失足的“初犯”还是无所畏惧的“惯犯”。

笔者认为,傅长青一定是“惯犯”。一方面是其受贿索贿态度游刃有余。落马官员收受他人钱财,一般都会经历前期“不敢收”,然后“半推半就”,最后“贪得无厌”。 江西官员李光荣在刚开始,有人送几百块千把元的时候,还有些畏缩,生怕别人议论讥笑。后来收习惯了,就不知廉耻了,最终成为“收款的机器人”。那么傅长青,不仅收受钱财还嫌烟不够高档,受贿得如此游刃有余,一定是“惯犯”。

另一方面其受贿索贿“底价”心里有数。如果是“初犯”,收受不义之财足以让其战战兢兢,根本来不及计较“贿物”的价值,但是傅长青却公然“报价”烟的价值还不够,并且明确指出,什么样的烟才够“高档”。如此清晰的定位,很难说其没有收过其口中的“高档烟”,也很难说其不是“惯犯”。

对于傅长青这样的“惯犯”一定要严厉彻查。不仅要就本次公然受贿索贿查出来龙去脉,还要彻查其之前有无受贿索贿事项,一并处置。这不仅是对傅长青惩治,也可以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让那些还躲在黑暗角落里窥探的,无论是有“案底”还是“没案底”的,都认清现实,反腐行动不是“一阵风”,不可能“吹过”就“反腐过”,反腐没有“完成时”,一直处于“进行式”。那些有犯错的就尽快“回头是岸”投案自首,那些等待时机跃跃欲试的早些打消念头。

“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是为党员干部量身打造的“纯粹心灵”的活动,党员干部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重新审视,认真学习,争做“不敢腐、不能腐、不相腐”的“践行者”“拥护者”。(胡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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