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穿衣打扮”何必“整齐划一”?
2016-08-23 12:09:39 来源:汉网

17日,临川区《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容仪表的通知》要求,机关干部(含借调、跟班等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着奇装异服、运动服、牛仔服、居家服等服饰;不得穿背心、短裙、短裤;不得穿低胸装、露背装、露脐装、透视装、吊带装;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脚穿凉鞋。(澎湃新闻8月21日)

穿衣打扮是个人习惯,本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公务人员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不仅仅代表个人形象。公务员的“行头”是展示给服务对象的,所以还代表着政府形象,不能“随心所欲”。临川区规定一出,引发网友关注,2002年2月21日由人事部颁发《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里面提到“仪表整洁”。在此基础上,不少地方出台了机关干部着装“细则”,但是最终落实如何,效果“不言而喻”。

干部着装紧靠制度难以维持,监管“严一点”按照要求着装,“松一点”就“随心所欲”。如果说规范着装是作风整顿的内容之一,那么作风建设必须加强思想教育。“随心所欲”的着装是机关干部的思想行为涣散,久而久之影响的是党风民风、公信力和执行力。所以,机关干部重在从公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教育入手,增强纪律观念,加强廉洁自律,只有思想达成共识,才能更好的规范“个人形象”。

规范服装有其必要性,但是规范公务人员着装打扮需要把握好“度”,不能“以偏概全”。“不得穿背心、短裙、短裤;不得穿低胸装、露背装、露脐装、透视装、吊带装;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脚穿凉鞋”等规定,可以有效改善作风问题,也切中要领,但是“不得穿运动服、牛仔服、居家服等服饰”,有点“过犹不及”。并且应该根据公务员服务领域,来规范“仪容仪表”。

我国目前除了像公、检、法、税务等部门有统一着装规定,其他机关部门。而拥有制式服装的部门代表的是权力和职责的象征,应该统一规范。作为省、市、县以上的机关干部规范服装也可以理解,但是作为基层公务员,每天面临入村走访,深入田间地头,排忧解难,着正装恐怕“不合时宜”所以基层工作人员只要不是“奇装异服”,只要端庄自然就应该被接受。

规范服装,不应该“过犹不及”,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着便装可以拉近与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倾听群众心声。着正装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体现职责和权力。无论便装和正装,都应该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保持优良的作风。抓好作风建设,不必整齐划一。(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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