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为“杆”,方能低价“撬得”房产
2016-09-02 09:44:59 来源:汉网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并非法获利,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新疆兵团党委原常委宋志国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8月31日,澎湃新闻网)

宋志国已因为自己的贪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其中一点犯罪事实却格外引人注意。在各地房价居高不下,大部分民众为了一个“家”而背上沉重的贷款债务时,宋志国的妻子孙某却能以区区5万元“撬”得价值130万的房产。让人实在纳闷儿,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们能“以小博大”,实现了高达26倍的回报?

类似的“低价购房”事件并不鲜见。北京市西北郊粮食仓库开发办公室原主任许继仁,被控在本单位与城建公司合作建房过程中,仅支付6.9万余元就买下价值共计101万余元的两套住房。铜梁县原县委书记马平及其妻沈建萍曾以每平米5000元的价格买到了市价2万元每平米的商铺;上海“帝景苑”项目约400户业主中,50余户曾获得一成以上的购房折扣,其中22名买家所获折扣高达三至五成,折扣金额数十万至百万不等。说到底,这些官员能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到房产,并不是因为与其相交的商人做好事、做善事,忘记了“商人逐利”的天性,而是官员以权力为“杠杆”撬活了个别商人互利互惠的“小心思”。所谓“打折优惠”的个人交易,不过是权力变现、利益输送的遮羞布和挡箭牌罢了,根本经不起一点推敲和质疑。

要打斩断官员“低价购房”背后的利益链条,一方面要让领导干部清醒的认识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铁律。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今天你在为占了别人的便宜而沾沾自喜,明天就必然要对别人投桃报李,有所回报。另一方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尤其要切实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实、抓牢、抓好,逐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制度。在房产、工商、银行、税务等多部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形成制度性合力,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在房产、股权、债券等重点信息上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抽查,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全面覆盖的制度震慑力。(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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