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再“伪装”也难改腐败事实
2016-09-08 17:13:57 来源:汉网

近期,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嘉荫县委书记闫立海等人借考察之名变相组织用公款旅游问题。(9月7日 澎湃新闻网)

近年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严禁公款旅游,但现实生活当中公款旅游仍屡禁不止,特别是打着考察学习的旗号搞变相公款旅游的更是层出不穷,公款旅游披上重重“伪装”,让人防不胜防。但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官员应该认清再精巧的“伪装”,也难逃被揭露的现实。

在现实中,针对官员公款组织旅游的行为,被处罚问责的不在少数,但总有些心存侥幸的单位和领导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套。在这起事件中,闫立海、韩殿君等人以考察旅游线路之名启动的所谓考察,事先未向上级请示报告、无考察公函、未制定相应考察方案,活动期间双方未安排有实质内容的会谈,无考察记录,活动结束后双方未形成考察报告、无意向性合作文件,这属于哪门子考察,分明就是变相组织用公款旅游,变相走访看望。

公款旅游为何成为了“顽疾”? 究其原因,除了公款旅游与考察、开会的界限不好把握和不好监管外,关键是制度上存在漏洞,惩治措施也较为疲软。一直以来,公款旅游行为被发现后,往往是单位自己内部处理,很少能移动“真格”。而对公款旅游的当事人的处理结果不外乎警告、通报批评等,可谓雷声大,雨点小,这样就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从而导致公款旅游不断变异,造成其屡禁不止。

公款旅游和其它公款消费一样是花公家钱财,饱个人私欲,是对社会财产的侵占,不仅涉及违纪,更与贪污公款无异。因此,对于公款旅游的歪风必须及时制止。首先,要完善财务等监管制度,断了其公款乱用的可能;其次,要加大惩处力度,只有让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最后,要强化公务考察的公开和监督工作,通过加强监督减少各部门自行决定权,加大外部的监督和制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公款旅游乱象的发生。(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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