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为何有能力偿还百万债务?
2016-09-10 16:17:13 来源:汉网

近日,神木县法院公布的第七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现任神木县粮食局局长张斌因“有能力却拒不履行354万元债务”而被法院执行公示。张斌也是神木县继农业局副局长后,第二个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县局级领导干部。(9月9日  《华商报》)

怪事年年有,今年官场特别多。“失信”这词儿不陌生的,可是这事发生在官员的身上那就是天大的丑闻,本身就应该代表着“说一不二”,可是在官员的身上给群众们看到的就是一天一个样的存在,所以怎么可能不会成为众矢之的呢?况且在现如今的互联网+时代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可以通过网络的传播,无线的扩张下去,所以消极负面的影响,那是无法想象的,更何况是失信的官员,用严重点的话来说,那就是“失信于天下”。

9月8日,在神木县人民广场的电子显示屏上轮番滚动公示着“第七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第6位张斌引起人们注意,经核实,张斌确为现任神木县粮食局局长。局长失信,这真的是令人错愕不惊的事情,根据法院判决书显示,张斌的涉案原因为民间借贷纠纷,2011年,时任神木县供销社主任的张斌,为时任神木县供销社副主任袁某的儿子袁某某向李某担保借款470万,月息3.4%。后因偿还不力,李某将张斌起诉至法院。据李某称,张斌为实际借款人,借款时的款项也是汇在张斌账户,借款用途为煤矿投资。

局长身兼投资者的身份,也确实辛苦,可是从中看出的猫腻竟然是为何就不能当一枚安静的国家公务人员呢?先且不说这个投资煤矿是否合法的问题,就是他身为局长的身份,这就是不对的,每年国家在做的清理党员领导干部经商的问题,难道到了该局长的身上就是耳边风了嘛?2015年11月4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要求张斌偿还李某300余万元。因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张斌被神木县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今年1月,张斌还因拒不履行判决被拘留6日。

局长身家几百万,这样的局长人人都想要当,但是这样的局长却是不能当的。每回在网络上出现公职人员的待遇问题之后,大家都会一波倒的认定就是有“灰色收入”,这下倒好,即便是没有都要被这样的局长给演变成有的。笔者想要大胆的质问,为何说局长有能力偿还百万的债务?那还不是因为他是局长,正是因为这样的身份,以为“屹立东山而不倒”,所以才会有人敢让他当担保人,也才会有人敢借钱给他,这些猫腻手段如果还不能看透,那岂不是瞎了眼,所以真正能够偿还债务的不是局长,而是他手握的“权杖”。(黄晓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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