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海源:死缓局长,官权与利益的界限
2014-01-02 13:23:04 来源:汉网

原呼和浩特铁路副局长马俊飞再其上任的22个月内,共受贿269次,查获现金包括人民币0.88亿、美元419万、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几乎平均每两天受贿一次,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为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随着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以及马俊飞等人案件的宣判,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也进入“第三季”:集中宣判期。窝案共有12名重要官员落马,12名前高官也将在悔恨和遗憾中度过后半生。

  纵观马俊飞269次受贿,均集中在提高铁路计划兑现率或者提高铁路煤炭运输量等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被喻为“车轮上的经济”,呼市铁路局位置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在以刘志军为首的铁路腐败系列案件中,问题就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铁路局和太原铁路局两家“油水”最大的铁路局上。

实际上,在马俊飞上任之时,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已经身陷囹圄,刘志军势力也初现被瓦解的征兆。马俊飞对此并非没有警觉。知情人透露,马俊飞在这个位置只能选择“干还是不干”。不干,一辈子就会默默无闻;干,就要背负身陷囹圄的风险。知情人说,马俊飞几乎没有动过贿款,这也是马被轻判为死缓的原因之一。

在官权与利益面前,一些内心不够坚定的官员选择了后者,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这当中的危害性,但却铤而走险,在利用权职得到一次甜头之后,便几乎被赶鸭子上架,无法脱身,只能一直贪腐下去,权利越大,得到的赃款就越多,这是许多官员变为贪官的最重要的原因。实际上,我们应当从更客观的方面的去看待这些贪腐案件,为何他们能从中获利,像呼和浩特铁道部这种关键性部门,都能够让贪腐事件频繁发生,这不得不说是制度上出现了一些漏洞,高官的权利过大,让他们能够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只手遮天”,所以导致了贪腐案的发生,我个人觉得,人、应当将一些关键性部门和重要机关的职能更加细化,把权利分散,能够摆脱一些一人说话算数的事件发生,从而遏制一些贪腐事件的滋生。

当然,在权利与利益之间,我们的官员应当划分清楚其界限,应当明白一时的冲动损害的不仅是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更会使自己的家庭支离破碎,遗憾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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